关键词: 招教考试
一、考试对象
按公告要求经资格初审通过并完成缴费确认的应聘者。
二、考试地点
浙江省象山县第三中学教学楼。
三、考试时间
2021年4月10日上午9:00—11:00。
四、相关说明1.8:00开始,考生可按防疫要求进入三中考点,8:30开始进入考场。2.笔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。开考后1小时内、结束前10分钟内不得提前交卷、退场。3.请各考生在2021年4月8日上午9:00-- 4月10日上午11:00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(http://bm.nbrc.com.cn/)打印本人准考证。
4.请各考生随带身份证、准考证参加笔试,二者缺一不可。
5.准考证号由11位数字组成,第一至四位为年份,第五位为教学楼代号(1代表明德楼,2代表新民楼,3代表至善楼),第六、七位为招聘岗位编号,第八、九位为考场号,第十、十一位为座位号。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。
6.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,有违纪违规行为的,按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处理。
五、疫情防控措施
1.本次招聘将根据《疫情期间宁波市现场招聘活动防疫指南》和《疫情期间宁波市人事考试防疫指南》要求,结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,视为缺考。
2.考生应在考试前申领“健康码”或“甬行码”(甬行证)。“健康码”或“甬行码”为绿码且健康状况良好,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。等候期间,每位考生须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。
3.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。在核对身份证件材料时,考生应摘下口罩,并尽量缩短时间,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考生本人。
4.仍处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、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,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人员,不得参加考试。“健康码”或“甬行码”非绿码的考生,以及笔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、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。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,不得参加考试。
5.最近有国(境)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考试,须提前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“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”,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;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参加考试,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,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。
6.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。“健康码”或“甬行码”非绿码或出现可疑症状的考生,应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规定处置。对连续3次体温测量超过37.3℃的考生,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迅速转移到临时隔离区域,并做好个人防护,专车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。
7.考生应当如实填写《考生健康申报表》,在考试入场前交给考务人员,并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、接触史、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,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、询问、查询、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,取消其相应资格,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8.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,做好个人防护工作。考试前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,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、人员接触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,加强途中防护,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,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,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。外地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象做好准备。
9.考试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,拒不服从的,取消考试资格,请自行备齐一次性医用口罩。
10.随着疫情的发展变化,如有最新防疫举措,以考试时疫情防控要求为准。
联系电话:0574-65722642 65768781 65732890
附件:
附件1.2021年象山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笔试考生健康申报表.doc
附件3.2021年象山县公开招聘教师考试笔试考场分布图.docx
附件4.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(人社部令第35号)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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